重庆文理学院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院督〔2018〕8号
关于申报下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的通知
各单位:
为便于教师职称评聘和下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开展,需申报下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以便统一安排督导委员听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需评聘中级或副高级职称还没有接受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且下学期承担有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含辅导员)。
二、申报要求
1.教师最迟应在申评专业技术职称的前一个学期接受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请各单位通知到相关教师,把握好时间。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论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中使用有效。
3.由课程承担单位汇总申报教师名单,按时报送督导办,逾期不予处理。
4.请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申报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评价教师的3份准确课表报送教学督导办(恪勤楼405),以便安排督导委员听课。
三、材料报送
课程承担单位于6月29日前将申报教师名单纸质版盖章后(见附件)报送教学督导办公室(恪勤楼405),电子版发至邮箱jxdudao@163.com。
特此通知
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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