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全委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要求,结合市教委具体部署,保障高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决定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上一轮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本次检查重点是我校科研实验室的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对象和实施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等,均属于本次自查的范围。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请各级科研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填写《重庆文理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
(二)各科研实验室要明确建立危化品管理责任体系,拟定相应的危化品管理制度,扎实做好登记使用台账,对报废物及废弃物要及时进行无害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填写《重庆文理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
请各科研机构于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12:00前,将将经本单位负责人审定的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邮箱kjb605@126.com。
联系人:张 腾;联系方式:49891793。
特此通知
附件:1.
2.
科技部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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