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结合第四轮校级优势学科、重点(建设)学科中期检查结果和各学科实际,依据《关于印发 重庆文理学院学科带头人 和 重庆文理学院第四轮重点学科暨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重文理科〔2017〕16号)《关于发布第四轮校级重点学科学科团队结构的通知》(重文理科〔2018〕6号)等文件精神,现对重点学科学科方向和团队成员进行动态调整,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学科方向调整。
2.学科团队成员调整(团队成员含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学科秘书)。
二、调整要求
1.一级学科不作调整。
2.一级学科之各学科方向增设、减少、变动应在具备充分必要性前提下慎重决策;在学科方向数量上,优势学科应保持4个方向,重点学科应保持3-4个方向,重点建设学科应保持2-4个方向。
3.各学科方向团队人数应当至少满足“1+2”要求(即每个方向至少有符合文件要求的1个学科方向带头人、2个学术骨干,学科方向带头人有空缺的,须向科技部提交情况说明,由科技部交学校审议)。
4.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调整的,须向科技部提交情况说明,由科技部交学校审议。
5.调整出学科团队的成员,其前期成果可以计入学科建设任务指标。新进成员任务指标的分配应结合学科建设任务书指标进行。
6.各学科对团队进行调整后,应当对学科任务书的目标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未作调整的学科,也应利用此次调整之机,对任务书目标指标分配进行优化。
7.各学科提交《学科团队成员调整申请表》(附件1)《第四轮校级重点学科团队结构表》(附件2)和《第四轮校级重点学科团队成员目标指标分解情况表》(附件3)。
三、其它
1. 没有成员调整的学科,可以不提交附件1、附件2;但是所有学科无论是否有调整均应提交附件3。
2.各学科请于2019年3月8日前将全部附件的纸质文本交到科技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恪勤楼609室),电子版发送至65385843@QQ.COM。
3.不明之处请咨询科技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科。联系人:张 磊,电话:49899170。
特此通知
附件:1.学科团队成员调整申请表
2.第四轮校级重点学科团队结构表
3.第四轮校级重点学科团队成员目标指标分解情况表
科技部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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